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湿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林湿〔2023〕26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甬自然资规发〔2023〕47号)要求,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委托杭州全品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奉化缸爿山省重要湿地2023年度保护绩效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宁波市奉化区省级重要湿地缸爿山岛海岸湿地2023年度监测自评报告》已经形成并已上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委托合同约定计划支付评估费5万元整,现将资金支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监督举报电话:88518915/88511530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