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按照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确定工作的通知》(黑工信融训函〔2023〕652号)的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黑工信创业规〔2021〕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二、申报要求1、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属地内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级基地进行申报,2、请申报单位于11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3、请申报单位在微信“龙江工信”公众号下载《黑龙江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联系人:陈光联系电话:0451—86772471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