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规审〔2023〕19号因项目建设、生产需要,建设单位现向我局提交中南高科·漳州装备智造产业园二期4-1#厂房、5#厂房、6#厂房、8#厂房改造方案,申请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在符合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拟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变化如下:原核准方案拟核准方案变化量总建筑面积(平方米)51396.7454432.01增加3035.27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54698.5856519.69增加1821.11容积率1.431.48增加0.05设计单位:福建同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规定,现该事项履行陈述、申辩和有要求听证权利告知,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本局将予以核准以上变更事项,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招商大厦7楼713室,附件:1.原核准总平面图2.拟修改总平面图漳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2023年11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