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自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内的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中心审核,共9名职工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附后,公示期限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联系人:唐金莉,联系电话:0874-3968106,附件:技能补贴公示名单导出11月.xls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