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2〕6号)要求,市科技局仍分三批集中受理各区科技局及无锡经开区经发局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企业仅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2.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后,(三)各区汇总1.各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要指导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告知承诺制办理和附件上传工作,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各区科技局及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方式、方法另行培训通知),四、工作要求(一)各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与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标准及要求编制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