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主体自愿申请,在镇、街道和市产业团队归口管理的相关技术推广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公示后,共有2个基地列入2023年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现将基地的建设计划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各创建主体要认真对照创建内容,严格落实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示范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和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打造科技支撑乡村产业示范样板,附件:2023年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平湖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