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二、文件依据:《云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三、政策对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甲类)、3个藏区县(乙类)、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丙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丁类)、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戊类)、特困就助供养家庭(己类)、贫困残疾人家庭(庚类)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辛类),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年度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四、补贴标准凡自愿申请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五、申请材料(一)云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六、办理流程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求职创业补贴,七、办理时限按每年文件规定执行,八、办理地点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高山社区居民委员会(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九、办理结果现场告知,十、咨询电话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0-3120645,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0870-312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