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区域人才高地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的政策意见》(扬邗委发〔2022〕15号)、《扬州市邗江区鼓励企业引进名校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扬邗政办〔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2年度邗江区企业引进名校优秀人才相关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扬邗人社〔2023〕24号),经企业申报,区人社局审核,现将2022年度邗江区企业引进名校优秀人才生活津贴、博士后科研经费补助、企业培育技能人才奖励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邗江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科,电话:0514-80981857,附件:2022年度邗江区企业引进名校优秀人才生活津贴、博士后科研经费补助、企业培育技能人才奖励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