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浙政发[2016]6号),推动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决定开展组织评选浙江省第九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工作,根据金华市经信局要求,请需要申报的企业于11月7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信一科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一份,详见附件资料,联系人:陆天琪联系电话:0579-82370205附件: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九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的通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11月3日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九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的通知(签章版本).pdf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