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管理汕头综合保税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工作,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汕市常〔2022〕23号)和《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综保区实际,起草了《汕头综合保税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汕头综合保税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保税区专栏全文公布,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11月14日前反馈到保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通讯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段汕头保税区管委大楼邮政编码:515071联系电话:0754-83590278传真:0754-83590224附件:汕头综合保税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