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湖北省医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院,中心牵头负责人近5年在申报领域主持过至少1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主持过至少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三)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或者经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具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三、申报程序(一)临床中心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kjt.hubei.gov.cn/jhsb),并上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各推荐单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临床中心汇总清单后,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以彩色扫描件上传,(二)申报的临床中心须符合重点支持方向,不与已建临床中心名称重复,(三)已建临床中心的负责人不再申报新的临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