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等8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福建省工信厅等10部门《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根据厦府办〔2023〕63号文《“电动厦门”三年发展规划(2023-2025年)》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制定《“电动集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2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电子邮箱:jmgxj@jimei.gov.cn,联系电话:6193650)反馈至集美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中心,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附件:1.“电动集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2.关于《“电动集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集美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中心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