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作单位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工作期间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拟同意将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原工作单位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工作期间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拟同意将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2021年8月录用为秋林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1〕47号),原工作单位2018年6月至2021年7月工作期间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拟同意将2018年6月至2021年7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2021年8月录用为秋林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1〕47号),原工作单位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工作期间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拟同意将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2020年12月录用为秋林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0〕69号),原工作单位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工作期间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拟同意将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2021年8月录用为龙树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绵组通〔2021〕47号),拟同意将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2016年4月至2021年7月工作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