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宁波市奉化区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区商务局)》(奉商务〔2022〕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上线之日起一个月内,(二)政策依据,《宁波市奉化区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区商务局)》(奉商务〔2022〕17号),(三)申报渠道,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咨询电话:0574-88972826、88972827,宁波市奉化区商务局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