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文昌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公示稿)》意见的公示为贯彻落实《2022年海南省扩大有效投资十二条措施》《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规范工业标准厂房分割登记,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2、公示方式: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wenchangfagai@126.com,注明“关于《文昌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公示稿)》的意见”,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文昌市政府办公楼东副楼三楼315室,(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视为无意见,附件:文昌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公示稿)文昌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