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花都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志授权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 2023-11-03
第二条花都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持有人为花都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条花都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花都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县级管理工作机构,承担花都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志使用的受理审核、授权使用等相关工作,均可申请使用该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志,(一)申请单位生产基地在该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核准地域范围内,产品外观和内在品质符合花都区已收集登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农产品的相关要求,(四)近3年内申请单位农产品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申请单位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花都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志授权使用申请表》(附件2)纸质件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一份,第四章标志使用第六条申请单位获得标志使用权后,第八条标志授权使用主体产品上市销售设计的包装,应报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备案,(五)产品外观和内在品质不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相关要求,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标志授权使用主体每年需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例行监测或监督抽查,第十一条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需加强辖区内标志授权使用主体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标志使用等方面的日常巡查与监管,第十二条花都区农业技术管理中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每年对标志授权使用主体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监测,附件:1.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doc2.花都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志授权使用申请表.doc。

更多精选

  • 2023-11-03 00:00:00
  • 2023-11-03 00:00:00
  • 2023-11-03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2023-11-02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