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2023年8月30日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第10次专题会议、2023年9月4日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第11次专题会议、2023年9月26日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第12次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收回2023年度收回衔接资金1380.34万元,重新安排项目4个,现将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2日)监督电话:12317附件:2023年度收回衔接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