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陕科发〔2022〕4号)相关规定,决定对2020年以前(含2020年)批复组建的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集中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科技厅正式批复组建,组建期满2年未验收的研究中心共27家,二、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科技厅组织实施,三、验收程序(一)提交验收申请验收范围内的研究中心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ywgl.sstrc.com)中填写验收申请,程序如下:1.在线填写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和合同书,2.通过审核后在线填写验收申请,根据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项目验收报告提纲(附件2)编写中心建设运行报告,包括中心组建过程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传至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3),提交审核后生成验收申请书,由科技厅组织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会议评审,同时准备好组建申请书和任务书,将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五、联系方式科技评估中心联系人:白文博029-85240130李磊029-85524052附件:1.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验收清单.docx2.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验收报告提纲.docx3.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验收申请填报说明.docx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