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环发〔2021〕44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企业名录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3〕5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的规定情形,经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初报,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复核,拟定2023年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企业125家,现将我市2023年拟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公示电话:0735-2192276通信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316号郴州市生态环境局311室邮编:423000附件:2023年郴州市拟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企业名录.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