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市科技局近期启动2023年度武汉市技术创新中心(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布局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遵循“政府引导、按需布局、服务产业、择优认定”的原则,二、认定基本条件(一)依托单位在申报的技术领域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2亿元(农业领域不少于1亿元,且研发经费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农业领域不少于500万元),或近三年获得数量不少于5项,近三年与相关领域企业合作开发、技术转让项目数量不少于5项,在所申报技术领域近三年与企业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数量不少于10项,或承接企业研发项目(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收入累计不少于500万元,且获得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10项,(五)技术创新中心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不包括临时人员、在读学生),(七)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近一年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活动中,拟申报市技术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形成市技术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并提请局长办公会审定,附件:武汉市技术创新创建材料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平台处65692152东湖高新区科创局67880042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2023年11月2日武汉市技术创新中心创建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