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金监发〔2021〕3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支持基金公司开发上海金ETF、探索设立发行新型黄金投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依托上海黄金交易所试点探索保险资金投资黄金商品,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在罗湖区发起设立黄金或贵金属的专营机构、业务中心、租赁中心或其他特色分支机构,(七)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在深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在深圳落地独立法人机构,(九)推动黄金金融专业智库发展,推动成立深圳市黄金金融专家咨询委员会,发起设立深圳市黄金金融研究中心,推动标准金锭、黄金各类制品报关流程优化,(十八)加强深圳与国际黄金金融合作,探索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在黄金场内交易产品合作的可行性,(十九)加强黄金金融国际化功能性项目建设,推动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深圳指定交割库升级为功能齐全的保税仓库,经国家部委或国家级交易所批复建成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