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补充政策的通知》(绍市发改综〔2022〕41号)、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社会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对符合要求的社会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改造进行了统计和核对,现将社会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改造项目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县市场监管局计评科,联系电话:86128315,附件:新昌县2022年度社会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改造项目拟补助资金清单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日附件:新昌县2022年度社会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改造项目拟补助资金清单序号企业名称充电桩改造数(枪)拟补助金额(万元)1浙江卓越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