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用于金融机构支持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的票据融资,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等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金融支持,鼓励大型骨干外贸企业、供应链企业向金融机构共享信息,引导金融机构向大型骨干外贸企业、供应链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真实交易背景下的供应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强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银行积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业务,鼓励银行积极参与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和更高水平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丰富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配套产品,鼓励各金融机构支持深圳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鼓励银行为外贸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持金融机构推广应用外汇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鼓励银行应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银行核验等便利化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