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财社〔2023〕5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永顺县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50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就业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电话:0743-5223135(永顺县就业服务中心中心失业保险股)监督电话:0743-5222165(县人社局就业股)0743-5228020(县财政局社保股)永顺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1日附件:2023年永顺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