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56号),并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过程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责任主体,评价企业需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2.常州市科技局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3.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常州市科技局将每月通报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情况,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5.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常州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朱烨86398821常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联系人陈靖85681525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56号)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此件主动公开)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22日附件下载:1.《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56号)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