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预制菜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基础较好的县(区)加大预制菜产业扶持力度,按照相应的产业园扶持政策给予支持,(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列入我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范围,列入市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方案奖补范围,(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预制菜企业联农带农水平每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四、构建预制菜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开展预制菜原材料、加工、包装、标签标识、贮存配送等方面标准体系建设,列入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市发展改革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按照我市引进培育科技人才(团队)实施办法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市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培育预制菜区域公用品牌立足我市特色东江菜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依托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对符合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和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政策的预制菜企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县(区)设立预制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预制菜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