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和省工信厅工作安排,山东省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线上窗口(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https://www.yztdpt.cn/)已正式开发,我市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30日-11月20日,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的基础,本次申报时间紧、工作量大,请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参评企业需满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山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直通条件的企业(比如高新技术企业、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可的研发机构等)在申报时可直接上传直通证明材料,市级及各区(市)联系人:省技术支持和咨询0531-8882575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3331015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5888155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4487579山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8818199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3096619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8015620台儿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6701012高新区经济发展局0632-8691626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及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2.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用户操作手册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