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浙江省丽水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市应对气候办〔2023〕1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丽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丽市监〔2023〕11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试点工作,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碳减排核算方法,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组织编制了丽水市地方标准《基于项目的碳减排量核算方法指南稻鱼共生综合种养(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本通告发布后30日内反馈至我局联系人处,联系人:叶晓云,电话:0578—6022876,《基于项目的碳减排量核算方法指南稻鱼共生综合种养》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docx《基于项目的碳减排量核算方法指南稻鱼共生综合种养》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ocx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