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二、单位享受稳岗返还的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2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3、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逾期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六、申领发放方式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须通过单位确认的方式进行申报,未开通网厅单位可携带单位公章、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营业执照地址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确认申报,七、重要事项提示1、请参保单位人事专管员及时到所属街道办事处柜面更新单位法人、经办人信息及其联系方式,以免造成无法接收到我局发送的各类通知短信,2、单位银行信息不全或者不正确的,须携带单位公章、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营业执照地址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信息更改,6、欠费单位请在缴清失业保险费后再行申报,请于11月3日前联系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3588146,2023年10月30日2023年度五华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公告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初筛符合条件单位名单(20231030)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现场确办理单位名单(20231030)各街道办事处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