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3〕5号),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品牌效应明显,开展人力资源求职招聘服务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功能作用发挥明显,3.依法成立、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三年,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品牌效应突出,开展人力资源求职招聘服务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功能作用发挥突出,3.依法成立、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三年,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人力资源求职招聘服务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功能作用发挥显著,3.依法成立、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三年,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三、申报材料(一)辽宁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三)《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3),联系人:刘锡霖联系电话:0415-3192706附件:1.辽宁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申报表2.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价表3.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