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7号,现就做好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的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和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各设站单位要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方向,按《通知》要求申报,同时将《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省人社厅专家处报备,二、2022年我省将继续与人社部开展博士后联合资助引进项目,计划资助5人,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设站单位共同承担,申请条件、申报时间、申报程序按《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可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载)要求执行,申报材料于7月31日前报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审核,三、各设站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交流项目和更多的优秀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加入博士后研究队伍,附件:1.全国博管委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