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及履约养护国际资源奖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2021-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2〕4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1〕86号)等有关要求,我区龙海市南太武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所属6艘远洋渔船船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申报,2023年8月项目完成,我局组织验收人员于9月11日到现场对船上更新改造设施进行验收(详见附件),根据该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审报告结论:截止2023年8月,龙海市南太武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6艘远洋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资金投入总计94.279998万元,经审核,该公司申报远洋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5个工作日),如对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或以其他形式向区海洋与渔业局反映,联系人:黄燕文联系电话:60120856522704附件:远洋捕捞渔船船上更新改造设施设备验收单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10月3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