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甘金办发〔2022〕57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兰州市安宁区阳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机构名称:兰州市安宁区阳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二、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三、业务范围: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2.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3.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076781157L,五、营业地址:由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通达街666号鼎泰中汇广场A塔1812室变更为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64号第01单元24层001室(立达金河大厦),特此公告,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