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市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作用,根据《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3号),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确定了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现予以公布(附件),各市重点实验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实验室建设水平,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切实发挥实验室创新引领和科技支撑作用,各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支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为推进实验室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附件:1.2023年青岛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环境组).pdf2.2023年青岛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医药组).pdf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