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根据上级验收(评价、评估)结果予以资金扶持,对于以前已享受创新平台相关区级资金扶持政策的企业,根据上级验收(评价、评估)结果予以资金扶持,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最高补助50万元、30万元,附件:威海市文登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扶持意见认定要求及流程附件威海市文登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扶持意见认定要求及流程1.区科技局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查询结果、电子专利证书,提出资金扶持初步意见,2.区科技局根据上级科技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批文和本级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的证明,提出资金扶持初步意见,3.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根据上级科技、发展改革部门或本级财政部门对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验收(评价、评估)结果文件,以及本级已享受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政策扶持的证明,提出资金扶持初步意见,提出资金扶持初步意见,提出资金扶持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