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万委农办字字〔2023〕30号中的《万安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万安县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县级龙头企业认定评价组,对申报县级龙头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现场核实,经审定江西省一江秋粮油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符合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农业产业化县级企业认定情况(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股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无异议,我局将向市局行文上报,联系电话:0796-5700031附件:万安县2023年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名单汇总表.doc万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