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下列企业符合申报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如发现有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请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3820131,附件:1.2022年柳州市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补贴标准2.2022年柳州市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补贴(公示附件)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30日相关附件:附件1:2022年柳州市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补贴标准.docx附件2:2022年柳州市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补贴(公示附件).xlsx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