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丽经开党委【2022】6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0】78号)文件规定,人才科技服务中心审核,现将2023年第十四批开发区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2023年10月27日起至11月3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受理电话:0578-2996090,附件1:2023年第十四批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公示表(开发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7日附件1:2023年第十四批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公示表(开发区)姓名工作单位参考文件学历或人才类别补贴金额(万元)曲鹏程浙江壹加壹科技有限公司丽经开党委【2022】63号“双一流”本科25郑佳妮浙江中广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经开党委【2022】63号本科9(扣除已享受安家补贴1万元)宋鲁霞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丽政办发【2020】78号研究生24.7(扣除已享受租房补贴3000元)合计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