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3〕5号)要求,支持口岸扩大功能查验监管配套设施和改善项目,以及口岸通关模式创新及通关便利化提升项目,市商务局经对申请2023年口岸建设事项经费进行跟踪,对于不符合省级专项资金拨付规定的项目及时调整,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原分配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三个项目共415.2万元资金不再支付,分配方案如下:一是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大桥管理区沿海周界围网专项抢修工程40万元,用于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大桥管理区沿海周界围网专项抢修工程,二是2023年万山港口岸开通澳门-桂山水上航线事项相关的补充设施设备及修缮项目375.2万元,用于万山港口岸旅检楼相关配套修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材料等,附件: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415.2万元经费事项调整分配方案珠海市商务局2023年10月27日附件: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415.2万元经费事项调整分配方案.xls附件: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