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启动2023年临清市第二批人才回引工作,一、引进对象临清市以外在职在编人员(不含我省以外、聊城市以内和设区的市及以上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3年临清市第二批人才回引岗位汇总表》(附件1),三、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人员(不含副科级),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级以下人员(不含中级)和管理九级及以下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二)不得回引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四、引进程序(一)个人申请填写《临清市人才回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三)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临清市委编办统一安排下,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回引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申请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申请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四)公示并办理调动手续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公示,五、其他事项申请人员在整个回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咨询电话:0635-2327919附件:附件1:2023年临清市第二批人才回引岗位汇总表.pdf附件2:临清市人才回引报名登记表.docx中共临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