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城市商贸流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4号)精神,经有关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申报,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下达2023年省级商贸流通项目资金15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材料寄达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8-8241973通信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11层附件2023年度省级商贸流通项目资金安排表(万元)单位项目金额永安市商务局组展参加第二届福博会20三元区商务局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沪明合作及新闽菜系列宣传推广促消费活动130合计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