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的通知粤环办〔2022〕3号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已经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2年2月22日文件解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园区管理以及重点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对不适应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的生态环境准入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开展环评文件内部审查,强化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建立并定期更新重点项目和规划环评审批审查服务台账,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重点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高质量编制完成环评文件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一次性办理,支持和指导各地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充分发挥环保科技支撑重点项目建设作用,优化重点项目环评“三服务三保障”机制,实行重点项目环评清单式管理,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评的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