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推动我区节能工作的开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局根据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的最新要求,在《肇庆高新区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的基础上,草拟了《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根据区属各有关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建议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一、意见征集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7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经信管理科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富民大厦14楼1407室电话:3639772传真:3642283电子邮箱:gxqjmkjj_jxk@zhaoqing.gov.cn附件: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