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肥药两制改革深化提升工程,全县121家农资店列入实名制销售考核,根据《淳安县肥药实名制销售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对淳安县千岛湖镇洪花农资服务部等实名制销售前100名的农资店给予资金奖励,其中前10名的每家奖励3000元,第11-30名的每家奖励2500元,第31-50名的每家奖励2000元,第51-70名的每家奖励1500元,第71-100名的每家奖励1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叶婷联系电话:64820924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7号邮编:311700附件: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提升工程-实名制销售拟补助资金明细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9日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提升工程-实名制销售拟补助资金明细表内容较多,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提升工程-实名制销售拟补助资金明细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