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关于2023年海口市龙华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根据《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琼商电〔2023〕89号)、《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执行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琼商电函〔2023〕93号)、《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征集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经组织企业申报,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审并报市商务局同意,上报省商务厅进行入库公示,项目已完成阶段建设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收,现将我区通过阶段验收的2023年度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本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有关情况,公示期:2023年10月26日-30日受理单位: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通讯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办公楼317室电子邮箱:lhqswj317@126.com联系电话:0898-66569308附件:2023年海口市龙华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拟安排奖补资金明细表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