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创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的通知》(鞍人社【2018】9号)文件精神,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现将符合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内实名制向人社部门反映情况,附:2023年台安县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合格名单电话:48500084860008地址: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2023年社会保险补贴名单单位名称: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序号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补贴金额(元)备注1台安县央美艺展美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姜波210321****0011151****993339714.72合计39714.72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