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发布时间:2023-10-2512:37信息来源:市司法局访问次数:47字体大小:大中小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根据《《兰溪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兰政办发〔202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anxi.gov.cn/),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兰溪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科(兰溪市兰花路721号),邮编:321100,联系人:屈杏娜联系电话:0579-89029866附件:附件1: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兰溪市司法局2023年10月23日为进一步为规范律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根据《《兰溪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兰政办发〔202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anxi.gov.cn/),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兰溪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科(兰溪市兰花路721号),邮编:321100,联系人:屈杏娜联系电话:0579-89029866附件:附件1: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兰溪市司法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