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附件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对2023年四季度或2024年一季度新入库单个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且2023年四季度或2024年一季度入统投资1亿元至1.5亿元、1.5亿元至2亿元、2亿元及以上的民间投资项目,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四)实施新车购买补贴,购车价格在6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购车人3500元/辆,购车价格在6万元(含)以上至20万(不含)的补贴购车人2500元/辆,按其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二手车销售额的0.5%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六)支持住宿餐饮企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四、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八)提高支农支小贴息比例,对年营收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十一)加大企业信贷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十三)优化规划核实程序,(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十四)优化车位比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十六)支持企业域外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