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岑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一)在全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技术实力和基础,并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自行筹集资金,获得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要确保投入项目研究经费不小于2万元,并作为验收时的参考指标,请申报单位结合实际在指南范围内选题申报,可登录岑溪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cenxi.gov.cn/通知公告栏),(四)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承诺严格遵守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进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