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10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赣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发〔2023〕8号)、《关于印发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字〔2023〕148号)要求,完成了退捕渔民村级调查登记、村组评议、乡镇核查及乡、村两榜公示,现将我县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对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名单有异议,请向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796-5701279附件:万安县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审核名单公示表.pdf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8日万安县赣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0月23日。